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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戴莊醫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確保醫院內工作人員、病患家屬生命安全,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危害,針對醫院內部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嚴重影響程度,結合醫院實際情況,合理調動分配醫院人力、物力資源,提高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本院或山東省、濟寧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交辦的指定范圍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眾身心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1.4工作原則
1.4.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提高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情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1.4.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行分級管理。院領導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各有關部門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
1.4.3依法規范,措施果斷。各部門、各科室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建立健全規范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制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可能發生的公共衛生事件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理工作。
1.4.4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要重視開展防范和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培訓,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提供保障。要廣泛組織,全員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2. 醫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風險分析
2.1人員因素分析
山東省戴莊醫院患者多為精神疾病患者,大多為封閉式管理,人群密集,行動遲緩,抵抗疾病能力差,容易造成傳染病流行,而且心理承受能力差,應對能力差,面對不明或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容易應對不當。
醫院外其他場所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需要醫院提供救援或心理干預的人員。
2.2環境因素分析
醫院病房樓人員密集,容易造成傳染病疫情擴散。
2.3醫療技術分析
醫院為精神專科醫院,急救類專業人員不足,急救醫療救援能力不足,急救類專業設備數量較少,收治重病患者能力不足。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組織架構
醫院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監測報告組、醫療救治組、院感防控組、物資供應組、后勤保障組和培訓宣傳組6個工作小組。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醫教部。
3.2分組情況及工作職責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謝傳革 蘇中華
副組長:陳 敏 周 立 王年生 李 武 范甲兵 張躍兵 辛 建
組 員:王 彬 侯秀梅 張玉強 王貴山 劉 淼 劉宜東 徐傳新 湯海燕
郭 勇 侯 峰 付 強
職責:負責領導和指揮調配下屬小組成員及全院職工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并統籌協調各種關系。
3.2.1監控報告組
組 長:王中剛
成 員:李曉慧 張艷霞 丁孝武
職 責:負責本院法定傳染病、集體中毒或群體性不明原因傳染性疾病等重大院內發生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記錄、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
3.2.2醫療救治組
組 長:張躍兵
聯絡員:王 彬
成 員:侯秀梅 苗慶山 張金響 趙萬利 陳宏 翟金國 韓鵬 曹中昌 柳群方 魏紅艷
職責:負責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醫療救治流程,聯絡、調配外院專家及本院醫務人員進行現場醫療搶救工作,并負責病人臨床救治、出院評估工作。
3.2.3院感防控組
組 長:李 武
成 員:劉 淼 杜芳芳 夏莉莉 于 立
職 責: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的消毒隔離及醫院感染預防控制,特別是收治病區及醫技科室消毒隔離措施的檢查、落實和指導。
3.2.4物資供應組
組 長:李 武
成 員:劉宜東 張俊青 徐傳新
職 責: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工作中所需的醫療設備、醫用材料、各類藥品、消毒劑等物資保障供應。
3.2.5后勤保障組
組 長:張玉強
成 員:徐傳新 郭克龍 付 強
職 責:保障全院車、水、電、暖、訊等方面及時供應與調配;為參加救治的各級人員提供必須的后勤保障,保證全院醫療工作的正常運轉;加強醫院安全和正常醫療秩序的維護,保證綠色通道的暢通。
3.2.6輿情監測組
組 長:辛 建
成 員:侯 峰 石文珂 張亞楠
職責: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輿情監測工作。
4. 運行機制
4.1監測預防
4.1.1按照醫院傳染病疫情報告網絡,醫教部(公共衛生部)指定專人負責收集疫情、職業中毒、重大食物中毒及群體性不明疾病發生的資料,分析后形成報告,向分管領導和職能科室通報。
4.1.2按照醫院院感防控體系,門診部(感染管理部)負責院感預防保障工作,防范院內嚴重院感事件發生。
4.1.3全院醫生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按制度完成好各項記錄,并能對突發事件作出及時判斷,同時迅速上報。
4.1.4定期開展食堂食品衛生監督檢查,組織有關技術力量定期對醫院患者食堂及職工食堂食品衛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1.5定期開展醫院內安全檢查,對院內易發生安全事故的潛在隱患進行及時消除,防患于未然。
4.2信息報告
4.2.1醫院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流程,形成由事件報告者→醫教部(或總值班)→院領導的三級報告網絡,應急領導小組迅速響應,并以最快速度通知相關人員。
4.2.2對于影響生命健康的突發事件,諸如集體中毒、甲類乙類傳染病爆發等,醫院在接到報告后立即向上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及區域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報告。報告內容應當包括科室、聯系人、聯系方式、報告時間、突發事件類型和特征,發生的時間、地點和范圍,涉及的人數、臨床表現,可能的原因、已經采取的措施等。根據突發事件的進展和新發生的情況,及時按程序進行后續報告。
4.3應急處置
4.3.1突發事件發生后,醫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第一時間響應并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有關人員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4.3.2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并進行有效控制。報請上級主管單位對突發事件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現場監測、實驗室診斷,查明原因,并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議。
4.3.3醫院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要及時組織做好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采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
4.3.4突發事件發生后,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醫院應當立即對突發事件所致的病人提供現場救援與醫療救護。醫療救護力量不足時,及時轉院。
4.3.5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癥和普通病人分開管理,對疑似病人及時排除或確診。醫院對前來就診的因突發事件致病的人員, 實行首診負責制。接診醫生應當書寫詳細、完整的病歷記錄。
4.3.6做好醫院內現場控制、消毒隔離、個人防護、醫療垃圾和污水處理工作,防止院內出現交叉感染和污染環境情況的發生。
4.3.7對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發傳染病做好病例分析與總結,積累診斷治療經驗。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現場救援、病人轉運、后續治療相結合的原則進行處置。
4.3.8院外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服從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指揮和調度,支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地區的應急處理工作。
4.4信息發布
醫院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向社會公布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處置、危害等相關信息。
5. 應急保障
5.1隊伍保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堅持“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專業技術組織建設,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和預警工作,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突隊伍建設,開展衛生技術研究,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組織,保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5.2技術保障
5.2.1按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分級負責、協調運轉”的原則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治隊伍,并加強管理和培訓。
5.2.2按照“統一計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形式,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演練。
5.3后勤保障
5.3.1定期清查、更新急救設備、物資、藥品等,保障應急供應。
5.3.2定期檢查維修醫院急救相關設施、通道,保障正常使用。
5.3.3建立經費、交通、通訊應急管理機制,保障充足通暢。
6. 宣傳培訓
由醫教部(公共衛生部)、護理部、宣教部定期采取多種形式,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衛生科普知識,指導公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正確引導社會心理,動員公眾積極支持并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落實群防群控的應急措施。
7. 應急終止
7.1應急終止的條件
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突發事件消除或者被有效控制后,應當適當解除應急處理狀態。
7.2終止程序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提出終止建議。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眾身心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